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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吸排水系统技术规定

 

技 / 术 / 规 / 定
 
 
虹吸排水系统必须选用压力流雨水斗;
•一个计算汇水面积内,宜放置不少于两个虹吸排水雨水斗,屋面汇水最低处至少应放置一个虹吸排水雨水斗;
虹吸排水雨水斗的间距不宜大于20m;
•无天沟的平屋面宜采用YG50或YGS63型压力流雨水斗,同一悬吊管上接入的雨水斗应采用同一规格,其进水口应在同一水平面上;
虹吸排水雨水系统的悬吊管设计流速不宜小于1m/s,立管设计流速不宜小于2.2m/s,不宜大于10m/s
•悬吊管计算负压值不大于80kpa;
•同一系统不同支路的节点压差不大于10kpa;
•排水管道总水头损失与流出水水头之和不得大于雨水系统进出口的几何高差;
虹吸排水流雨水排水系统接入市政重力流之前应放大管径, 其流速不宜大于1.8m/s,否则需设置消能井;
•凡设计虹吸排水雨水排水工程和建筑屋面均应设置溢流口(外檐沟除外),溢流堰,溢流管等溢流设施。溢流排水设施不得危害建筑设施,行人安全等;
•在雨季前后,应及时清理屋面及压力流雨水斗导流罩上的杂物。